×
国际学生管理

通知公告

首页  -  国际学生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受理国际研究生延长学习期限申请的通知

作者:编辑:admin发布:2021-05-11点击量:

各相关院(系):

为做好2021届国际学生毕业管理工作,加强在校国际学生的管理,现将国际研究生办理延长学习期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1.学籍正常,预计毕业时间为2021年6月的国际研究生,因故不能在2021年6月前毕业并有意愿继续学习完成学业的,均应申请学习期限延长。

2.学籍状态为休学,休学前预计毕业时间为2021年6月的国际研究生,因故不能在2021年6月前毕业并有意愿继续学习完成学业的,均应申请学习期限延长。

 

二、 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由学生本人于2021年5月18日前登录智慧华中大自行在网上办事大厅中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为由本人手写并签名的申请书,申请书中须注明未能按期毕业的原因,并介绍学术论文发表和学位论文进展等个人相关情况),完成学习期限延长申请。

2.院系审核:各院系分管负责人审批前,相关院系教务员、辅导员、学生导师需掌握学生学习进展,明确学生需要继续在校学习的期限。

3.学校审批:国际教育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4.结果公布:学生可自行在网上办事大厅中查询申请结果。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延长学习期限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8日,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2. 经学校审批通过并按时缴纳学费或获得奖学金资助的学生,方可取得在华居留许可、继续在校学习,否则,学生应在居留许可规定时间内离华。

3.申请学习期限延长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的前置条件,未申请学习期限延长或学习期限延长申请未被批准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将不具备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的资格。

4. 本通知仅适用于国际研究生办理学习期限延长,博士生学习期限延长的获批并不意味着奖学金延长,是否具有下一学年奖学金资格,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延长的审批结果为准。

 

联系人:

张老师(主校区)zhangkeke@hust.edu.cn

周老师(同济校区)iris_@hust.edu.cn


附件: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指南

 


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5月11日

 

Copyright ©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