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
为树立国际学生先进典型,促进国际学生全面发展,依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外国留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校外〔2016〕16号)的要求,学校拟对部分学习成绩优异以及综合素质较高的本科国际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评选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荣誉类别
1. 学习优秀奖;
2. 学习进步奖;
3. 优秀学生干部;
4. 优秀志愿者。
二、评选基本条件
获得任何一项荣誉称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在校普通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国际学生;
2. 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明礼诚信,积极向上,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 勤奋学习,学风端正,成绩优良;
5. 每学期按时缴纳学费并完成HUB注册,无过往签证过期纪录;
6. 未受到过任何处分。
三、各类荣誉称号参评具体条件
参见《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外国留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具体规定。
四、评选流程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国际学生可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并准备辅助性证明材料;
2. 院系推荐:各院系综合学生的综合表现和考试成绩,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和推荐,确定候选人(各院系推荐4类先进个人总数,不超过本院系在读国际学生总人数的20%,少于5人的院系可推荐1人),并于12月19日前将本院系推荐的学生申请材料汇总报国际教育学院;
3. 国际教育学院审核、评审、公示:国际教育学院按照文件规定对院系报送的推选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结果后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学校审批。
五、表彰奖励
1. 学校将集中安排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国际学生进行表彰,发放荣誉证书;
2.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将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六、注意事项
1. 国际学生(本科生)先进个人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学校将严肃处理,撤销相关人员所获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2. 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材料应不予报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个人材料信息应统一汇总到一份表格内,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国际教育学院(院系应当对推荐的申请人按综合表现进行排序);
3.面向学生的英文版本通知由国际教育学院另行公布。
特此通知。
主校区联系人:王老师,87559551;
同济校区联系人:洪老师,83691553。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外国留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2. 《华中科技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
3. 院系推荐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
国际教育学院
2019年12月11日